根据《关于印发龙泉市深化推进生态异地搬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委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根据乡镇上报文件,现将龙泉市异地搬迁整村搬迁实施对象花名册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18年1月17日-1月23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办基层建设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季玲玲,联系电话:7122671
附件:龙泉市八都镇青山村白米尖自然村、安仁镇大丘另村仙坑自然村、张畈村寮石玄自然村整村搬迁实施对象补助资金分户表
龙泉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