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计划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备注 |
工程规划与建设管理 |
6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土建施工类、市政工程类、工程管理类、建筑设计类,城镇规划、园林工程技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水利工程 |
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龙泉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8年1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龙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8年1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3、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1月24日至2000年1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匹配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24日以后出生,且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满15年的养老保险缴纳年限。)。
3、具有招聘职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筛选、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泉市中山东路就业局三楼(龙泉市检察院对面,龙泉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
①规范填写的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粘帖报名表指定位置)。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及其他证书复印件顺序整理)。
③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证明。
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人。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由招聘部门与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公示。(龙泉市政府网,下同)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比选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组织进行比选。比选按照报名人员的学历高低、职称高低、工作经历及相关的执业资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见附件1)。比选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在网上公布。
(三)面试
组织比选入围面试对象进行面试。
面试分为当面交谈和书面表述两个部分。当面交谈占面试成绩的80%,书面表述占面试成绩的20%。当面交谈注重对应试者专业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书面表述主要对书面表达能力进行了解,方法为对给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时间为半小时。面试考官参照事业招考构成。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100分,合格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比选打分高的排位在前),并在网上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在网上公布。
(六)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后在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工作服务期限为五年。
本公告由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有限公司、龙泉市国资监管中心、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7751078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62228
举报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7761929
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有限公司
龙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
附件1:
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比选办法
根据《2018年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比选。比选按照报名人员的学历高低、职称高低、工作经历及相关的执业资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比选后人数按招聘岗位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具体按以下方面进行评分:
1、学历(最高40分)
学历 |
研究生毕业 |
全日制本科 |
全日制专科 |
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或全日制中专起点专科 |
比选分数 |
40分 |
30分 |
28分 |
25分 |
2、职称、执业资格等级(最高40分)
职称 |
正高级职称 |
副高级职称或建筑类一级执业资格 |
中级职称或建筑类二级执业资格 |
初级职称 |
无职称 |
比选分数 |
40分 |
35分 |
30分 |
28分 |
26分 |
3、工作经历情况(最高20分)
工作经历 |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方建设管理工作经历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 |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方建设管理工作经历年限5年以上10年以内(含5年) |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方建设管理工作经历年限1年以上5年以内(含1年) |
非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方建设管理工作经历(从事建设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 |
比选分数 |
20分 |
18分 |
16分 |
8分 |
4、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有限公司、龙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有限公司
龙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